宁撞阎罗王,莫惹血芳菲!

    血芳菲已香消玉殒很多年,然而她因生前活得忒过嚣张,即使时过境迁到了今天、她枯骨都化成灰🄴🁭后的今天,仍是在💨🔔⛹流言蜚语中活🉯🊲得生机勃勃。

    甭论哪个犄角旮🇊旯,只消是闲人,少不了要三五成群聚做一堆,再少不了一顿唠嗑。

    这唠嗑中,血芳菲的鼎鼎大名从不缺席。

    故而,沧海桑田的今天,要说哪位魔头的名讳声势最盛传承历时最久,人人都要震臂高呼几句:“还😈⚾能是谁?当然非那罪大恶极的血芳菲🙟🋧🛬莫属。这女魔头千儿八百年前就一骑绝尘了,谁能同她抢风头?谁能盖得🆠👀住她的风头?”

    当然,所谓的“风头”🟁🚍💈并不是说风光无限的“活头”,而是指风云变幻的“噱头”。

    这不,凡世便有无数张嘴正在🞬茶余饭后对这个“噱头”夸夸其谈。

    熙来攘往的长街旁,挨了栋红红火火的酒楼,酒楼中吆五🐅♃🅯喝六,连招子都给贵客们喝得飘起了两丈高,匪🟢🞵夷所思。

    坐在🐞🁂🂿这幢楼里的客人,大多都是无所事🃈🕸事的闲人,这些闲人中,属于围在促狭一隅的甲乙丙丁最闲。正是那传说里的闲人中的奇葩,奇葩中的极品。

    他四个虽处在最不起眼的位置,便是乞丐也不会多看一眼,连店小二也嫌腿软懒得过去伺候了,纵然叫得再精彩绝伦💨🔔⛹也无人关顾无人捧场,却丝毫不能影响他们对血芳菲的热情,依然滔滔不绝的大呼小叫,一派🆠👀唾沫横飞,形象荡然全无。

    甲拍着桌子吼起了他那鬼哭狼嚎般的嗓门:“你们🚬🖚是不知道,那血芳菲当年是何许人也,作恶多端不说,还十分命硬,仙家神祇将她擒获,杀了三次都没能杀得死,可谓骇煞人也!”

    坐在他下首的乙明显是个不谙世事的雏儿,傻乎乎的问:“这个我倒是听🚀🐓说过,但我没听过的是,这血芳菲不是千百年前便那啥了么?她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惊天动地的大事儿,叫大家记仇记到今日。这样‘念念不忘’,难不成她还能捅破了天不成?👠🊎🏐”

    丙是个沉默寡🆴言的闷🅰🊍骚,原本一语不发,只想端着酒盅做个安🌉☺静的美男子,然而艰辛的忍到这里,终于忍无可忍了,兴味盎然的答他:

    “你还真别不信,血芳🟁🚍💈菲生前可谓身具开天辟地之能、毁天灭地之力,当年真真是把天捅出了篓子。莫瞧她只是一介女流,但天上地下只怕没哪个英雄豪杰能与之较量了,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这种事简直是🔵🅂🃳家常便饭。这么跟你说吧,这世间一切腌臜事儿,只有你想🊀🍐🇎不到的,没有她干不出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她生前到底都干了些啥?”

    丙将酒盏往桌上重重一搁,昂首挺胸,仿佛在陈述自己的丰功伟绩:“说到她的恶行,那可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的,象征性的案子也太多了,要举例也举不出来。总而言之,就一句话:天怒人怨、🚫人人得而诛之!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大约是口渴了,抿了口酒,续道:“嘿嘿,话虽这么说,人人得而诛之,可也人🊹人尽皆惧之,没哪个家伙活腻歪了敢去诛她。就连阎罗王都不敢要她的命。”

    乙依然一脸懵逼:“此话怎讲?”

    甲费心费力的道🇊来:“千百年流传下来的那句话你听过吧。宁撞阎罗王、莫惹血芳菲。因为就连阎罗王都不敢要她的命,所以才杀了🈔♪🋉三次🙟🋧🛬都杀不死。”

    乙终于懂了。

    他虽懂了,位列最末的丁却还没懂,眼见大家都谈了这么大一段🙆🈊落,似乎稍待休整,心想:此时不问,更待何时?🉠🈮于是赶忙抢着问:“是怎生个杀法?依我看,世间并没有杀不死的妖魔鬼怪,多半是仙家们杀法不对。难我不信把她脑袋砍下来打个魂🜾🇴飞魄散他还能不死?”